各乡(镇、办)教育总支、区直各学校(幼儿园):
2021年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区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温馨祥和安全的假期,现将假期前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期末质量检测时间为1月21号至22号,全区幼儿园寒假时间从2021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三)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从2021年1月30日(农历腊月十八)开始,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从2021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开始。
2021年春季学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普通高中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三)正式上课,其中高三年级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八)正式上课。
二、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期末质量检测和总结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期末质量检测由教研室统一安排,幼儿园不进行文化课质量检测,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各校要切实安排好各科的教学进度,做好期终复习、质量检测、阅卷登分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对全体师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落实保管措施,保证考试和评卷等工作顺利进行。各校(园)要对本学期的主要工作客观全面地进行总结,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并于放假前将本单位的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
(二)切实做好放寒假前后安全教育工作。冬季是校园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也是传染疾病的高发期,特别是临近放寒假,安全教育刻不容缓。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增强师生健康、安全意识,防范杜绝校园伤害事件,严防冬季传染病传播,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学生离校前,要普遍开展疫情防控、交通出行、心理健康、取暖用电、烟花燃放、女生防侵害、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拥挤踩踏等安全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落实好“三会两书”制度:一是放假前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议,督促全体教职员工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切实履行40类岗位的安全工作责任,发动全体教职员工抓好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二是各班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召开一次家长会,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强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离校状态的安全负责。督促学生落实冬春季传染病和新冠疫情防控“无必要不外出”要求,尽量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做好安全教育告知书及寒假安全责任书的发放与签订工作。
(三)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体系,以寒假为契机,一是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及文明礼仪实践活动,普及春节、元宵节、二十四节气历史渊源、精神内涵、文化习俗等传统文化知识。指导家长在“春节”期间围绕家训、家规、家风等,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学习、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二是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劳动实践,学会1至2项家务劳动技能。三是继续开展教师“访万家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教职工动员会,落实走访对象,明确家访的任务和方法。学校领导要带头走访,家访的参与率和受访学生的覆盖率要达到100%,其中面对面家访四类特殊学生:疑似辍学学生、留守和单亲学生、早期问题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必须达到100%。积极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
(四)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各学校要贯彻落实省市规范办学行为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增效减负提质”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假期学科书面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探究性作业。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禁止师生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贯彻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师生不得从事任何宗教活动。鼓励学生假期每天运动不低于1小时,提醒学生做好近视防控,注意用眼卫生,减少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
(五)统筹安排新学期开学工作。各乡(镇、办)教育总支和区直学校要认真谋划并制定好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办)教育总支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开展检查、指导,重点督查安全管理、教辅资料征订、控辍保学、学生资助和收费工作,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征订教辅行为,确保开学工作顺利有序。区教育局将在开学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深入各地抽查开学工作,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六)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期间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凡有在建工程的学校要安排好工地值班,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巡视。严格门卫制度,有效使用报警装置,严防不法分子入校、入室盗窃破坏,确保学校设施设备财产万无一失。寒假期间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登记。同时,各校要做好值班记录,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保证信息畅通,遇有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各教育总支、区直学校(幼儿园)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假期值班安排报送区教育局办公室。区教育局将抽查各地、各校假期值班情况并予以通报。
咸安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