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3〕14号)和《咸宁市教育局 咸宁市新闻出版局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教基〔2023〕7 号)文件精神和部署安排,以及区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相关要求,现将咸安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内容和受理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受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整治内容
聚焦2022年以来地方和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在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涉及侵害学生利益的相关问题,重点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具体包括:
1.擅自在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外、市级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外违规推荐、征订或代购教辅材料;
2.违反“一科一辅”政策征订教辅材料;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教辅材料和读本、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作业本等学习资料;
4.学校或教研部门自编自印盈利性教辅材料;
5.其他在教辅材料方面侵害学生利益行为。
三、举报方式
1.咸安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举报电话:0715-8322692
2.邮箱方式:517628796@qq.com
3.书信及举报箱方式:咸安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90号402室,邮编:4370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如实提供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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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