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职称评审工作的公信力度,增强人才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性,现将2022年1月8日组织的2021年度咸安区教育系列中小学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材料、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区职改办、区教育局人事股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邮 箱:xaqjyzp@163.com
电 话:0715—8323263(区职改办)
8327393(区教育局人事股)。
咸安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8日
附件:2021年度咸安区教育系列中小学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79人)
附件:
2021年度咸安区教育系列中小学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一、评审通过人员名单(70人)
吴 颖、程 莉、黄 海、陈 芳、王清秀、朱雨婷
钱 苗、熊盈盈、王 欢、陈 静、石 静、程 欢
王春霞、吴星星、汪雯姝、刘 慧、范爱红、黄 琴
吴 洲、吴晓东、邓秀娟、周荷静、张 雯、郑 远
付玲燕、彭巧云、黄瑛莉、郑超群、龚静静、黄 翩
梁慧伦、贺 庆、韩 莲、孙徐娜、刘应主、张丽娟
吴曼菲、潘 瑶、周 川、徐芳芳、蔡伊黎、陈丹平
张 洁、吴 洁、张 娟、汪玲云、王 校、朱丽琴
陈梦君、金 玲、熊 甜、王 娇、黄晓梅、雷志中
李炳玉、侯丽莉、张晓妮、廖 琛、余小情、代旭利
王 泼、苟改进、周 影、黄丽芝、潘 洁、田少华
陈 丽、王沁宁、倪 丹、王 丹
二、研究生及社会人员(9人):
黄 芬、阮思颖、张 莎、覃淋琳、许苗苗、刘 洋
陈 倩、周 娟、涂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