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市场监管领域 2023 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咸安市联发〔2023〕2 号)文件要求,区教育局将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咸安区学校招生、办学、收费等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联合抽查的对象是全区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同一类别抽查比例不低于10%且最少不低于4家,数量不足4家的全覆盖检查)。
二、具体抽查事项
双随机联合抽查部门依据各部门职责编制的《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实施“全覆盖”联合检查。
(一)教育局抽查事项:
1.是否合理安排教学点撤并学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2.是否落实“五项管理”工作措施,
3.是否落实“双减”工作(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课后服务工作);
4.是否化解大班额(大班额化解“一校一策”整改落实情况);
5.是否合理合规地发放教科书。(按实有学生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加强循环教科书和经典诵读书目的使用和管理,发放和回收,学校有专人负责,有使用记载);
6.是否严格执行市局新颁布的课时计划设置和开设课程;
7.是否落实随机均衡分班规定,综合考虑男女比例和生源质量;是否有随机编班方案;
8.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学籍;学生异动手续办理是否严格审核流程,规范操作;是否有插班现象;
9.是否将收费公告进行公示;
10.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事项:
1.未按规定执行教育收费公示的行为。
2.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
3.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
4.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
5.社会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抽查时限及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限
自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召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推动会,部署此项工作,制定具体抽查计划及工作安排。
2、针对此次联合抽查事项,各联合抽查单位及时调整“两库”即市场主体库、检查人员库。
3、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并实行“一企一表”“一表共用”即《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
四、工作要求
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检查完毕后,由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在检查时限内)录入平台,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监察部门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整理检查档案并及时上报。
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 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