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咸安政办电〔2021〕2号)文件要求,区教育局将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咸安区学校招生、办学、收费等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联合抽查的对象是全区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抽查不少于10所学校)
二、具体抽查事项
双随机联合抽查部门依据各部门职责编制的《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实施“全覆盖”联合检查。
(一)教育局抽查事项:
1、是否合理安排教学点撤并学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2、是否落实“五项管理”工作;
3、是否落实“双减”工作(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课后服务工作);
4、是否化解大班额(大班额化解“一校一策”整改落实情况);
5、是否合理合规发放教科书。(按实有学生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加强循环教科书和经典诵读书目的使用和管理,发放和回收,学校有专人负责,有使用记载);
6、是否严格执行市局新颁布的课时计划设置和开设课程;
7、是否落实随机均衡分班规定,综合考虑男女比例和生源质量;是否有随机编班方案;
8、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学籍;学生异动手续办理是否严格审核流程,规范操作;是否有插班现象;
9、是否将收费公告进行公示;
10、是否存在违规收费。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事项:
1、是否建立教育收费清单,明确各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内容;
2、是否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清单;
3、是否存在超出国家、省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
4、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转学费、保留学籍等费用;
5、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课班、提高班、实验班、国际班、兴趣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6、是否超出规定范围向学生收取代办费及在代办费营利的;
7、是否存在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以及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牛奶等生活、学习用品;
8、学校是否将国家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 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等) ;
9、其他违反相关政策的问题。
三、抽查时限及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限
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9日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召开 “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推动会,部署此项工作,制定具体抽查计划及工作安排。
2、针对此次抽查事项,各联合抽查单位及时调整“两库”即市场主体库、检查人员库。
3、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并实行“一企一表”、“一表共用”即《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
四、工作要求
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检查完毕后,由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在检查时限内)录入平台,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监察部门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整理检查档案及时上报。
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 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