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1月9日,对咸宁市咸安区林业局2019年度绿化项目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的咸宁市咸安区林业局2019年度41个绿化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7050.93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栽植各类绿化苗木和园建工程。截至2021年12月已全部完工并进行了工程造价结算审核。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拨付、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已到位资金5430.4万元,其中:(1)省级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1097.7万元;(2)地方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4332.7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0日,本次审计的咸宁市咸安区林业局2019年度绿化工程项目41个,已经全部完工,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金额为6115.65万元,已经支付金额为5264.64万元,尚未支付工程款金额为851.0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未按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工程款,超付工程款13.39万元
审计期间咸安区林业局已追回多付工程款13.39万元。
(二)工程造价控制方面问题
多计工程款1246387.67元,因多计工程款导致多付工程款510545.99元。
责成咸安区林业局追回多付的工程款510545.99元上缴财政。
三、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咸安区审计局已经出具审计报告,咸安区林业局将根据建议进行整改,下一步,审计局将继续跟踪整改情况。
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