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继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提案收悉。对您提出的“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对于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同样具有重要意义”观点,我们非常赞同。同时对您亲率马桥镇教育组、市场监管所、城管等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的大力整治工作表示感谢!您提出的“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现象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几个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您建议的“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打击力度,净化文化环境;部门齐抓共管,确保食品安全。”等五条建议措施,区教育局十分重视,经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局、区文旅局、区城管执法局、永安园林办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
咸安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徐珍同志为组长,以区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局长王元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行动
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专项行动的方案》(咸校安专[2021]1号)、《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安全、周边环境整治常态化督查暨“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检查的通知》(咸校安专[2021]2号)等相关文件。
从春季开学开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区教育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文旅等部门对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进行安全隐患督查5次,排查各项校园及周边问题147条,印发《2021春季学期学校安全、周边环境整治常态化督查暨“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检查通报》一期(咸校安专[2021]3号)。
加强对门卫保安管理,严把进出关,杜绝学生未假而出和社会上闲散人员乘虚而入,确保学校一方平安;彻底消除学校内部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尤其是对教室、楼道、围墙等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经常检查学校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等,严防火灾、和食物中毒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利用“开学第一课”,聘请区消防救援大队入校讲座及演习,使广大师生掌握逃生常识及使用一般灭火器的规范操作规程,提高师生防火意识。
加强警校联系,重点学校、重点时段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目前各地各校上放学时段均能“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各校严格执行“一校一警”联系制度。摸排校园内部及周边重点人群并跟踪。
区教育局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取消非寄宿制学校超市,规定寄宿制学校小卖部只能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制面包、包装牛奶、文具。定期不定期对学校周边小卖部进行检查,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三、形成长效
我们将进一步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督促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文旅、住建、环保等有关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社会组织认真对照《湖北学校安全条例》规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构建分明确、密切配合,相互衔接、严密完整的“无缝隙”安全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建章立制,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行政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学校安全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感谢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咸安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