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当事人向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提出补发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当事人向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提出换发申请,并上交损毁的证书。
教师资格证补办流程:
1.提出补办申请:教师资格证丢失本人向原发证的机构提出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 (咸安区教育局补换发教师资格证咨询电话:0715--8688018)
2.复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持证人到原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查验档案,并复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
3.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可以下载。填写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一致的相关信息,一式三份,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签署“情况属实”字样。同时,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在书面补办申请上签署“同意补办”字样。
4.准备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当事人可到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90号咸安区局303办公室进行登记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