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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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咸安区教育局

机构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90号

机构电话:0715—832269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负责人姓名:徐建华

机构职能:

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徐建华:主持区教育局全面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浩: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法规股)、秘书股、人事股(语委办)、计财股、离退休干部股、驻村工作;负责办公事务、秘书公务、电子政务、政务信息与公开、教育宣传、行政审批(许可)、会议组织、公务用车、机关食堂与公务接待、保密保卫、绩效管理、节能减排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部门预算、资产管理、“八五”普法、依法治教、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机关文明单位创建、防汛救灾等方面工作;负责人事、语委、离退休干部、人大政协联络等方面工作;负责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负责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党组成员、横沟高中党总支书记冯成:加强对横沟高中(红旗路中学)的政治领导。分管基教股、督导股、教研室;负责基础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工作;负责教学教研、中高考备考等方面工作;负责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党组副书记、咸宁高中党委书记朱大浩:主持咸宁高中全面工作,负责咸宁高中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薛继伟:分管党办、机关纪委、监审股、后勤办、教育工会、教育团工委、妇委会;负责基层党建与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组织与干部、统战、财务审计等方面工作;负责校园食品安全等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党组成员邹辉:分管综合股、招考办、资助中心、创文办;负责学前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考试、学生资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工作;负责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雷刚:分管仪器装备站、校安办、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仪器装备、教育数字化、学校安全、卫生健康、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防震减灾与森林防火、文书档案等方面工作;负责全区教育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负责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咸安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以及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各项教育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负责综合管理和协调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工作,促进全区教育公平、均衡发展。

()负责本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负责所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的教学工作、思想宣传工作、德育工作、科技教育、国防教育、普法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环境保护教育、禁毒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划、指导、协调教育科研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预算,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费核算、财务管理、收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负责所属学校基建工作和内部审计。

()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负责按权限制定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并按规定组织本区的普通高考、中考、成人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

()领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据法律、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履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法定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咸安区教育局机构设置

咸安区教育局内设办公室、基础教育股、综合教育股、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监察审计股、教育督导股、安全卫生与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等8个股室。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332692

负责机关文电、文秘、会务、接待、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计划生育等工作;组织办理建议、提案;承担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产和水电管理工作。

(二)基础教育股联系电话:0715—8338768

承担全区义务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拟定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政策和教育教学管理文件;负责指导基础教育机构调整、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规范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及校外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公派出国留学(或援教)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安全、体育、卫生、健康、国防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区属学校的德育、体育、美育工作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三)综合教育股。0715—8345059

负责规划、统筹协调全区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校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审批和管理工作。

(四)人事股。0715—8326688

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和区直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招聘应届毕业生、优秀教师人事调配工作;负责教师的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特级教师的申报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基层单位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对全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教职工人事档案;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0715—8388960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财务、资金预算、决算,劳动工资、个税、社会保险等核算、日常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核拨工作;负责全区城市教育费附加等专项资金、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草拟教育经费筹措、教育经费预算、决算的报告;负责组织学校的财务预算、决算的计划编报、审核、实施和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学校的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监察审计股0715—8333436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监督责任,负责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受理群众对基层学校的举报投诉及来信来访;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查处理本系统内干部教师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组织对基层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的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教育督导股。0715—8328336

拟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督导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负责各部门、各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的检查和评估;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的综合性专项督导评估;承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八)安全卫生与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0715—8337768

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开展学校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广泛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稳定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学校开展平安创建活动,适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负责本系统反邪教宣传和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好重点人员防控和思想转化工作。指导本系统开展禁毒的宣传、帮教和检查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校内外公共场所加强管理,联合公安、工商、卫生、食药监、物价、住建、文广新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扰乱校园秩序、无照经营摊点、网吧,组织开展阶段性综合治理工作。经常了解各学校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协助各有关部门解决辖区内学校突出的治安、消防、交通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或发隐患通知书,督促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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