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2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明细详见: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 2022 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舆论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处理直属学校中的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拟定全区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幼儿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等工作;管理所辖小学、中学、学前教育机构、和乡(镇)教育行政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图书、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工作;勤工俭学和教育市场的工作;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编写乡土教材和必要的补充教材,进行教学质量评估。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拟定教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学校教职工调动的审核和退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的学校领导干部考察任免工作。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
2、机构设置。局机关内设股室14个,即:办公室、督导股、人事股、基教股、监审股、工会股、计财股、综合股、党办、项目办、老干部股、秘书股、校安办、信推办。另辖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教研室、招生办、装备站、后勤办、资助中心、档案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我局机关定编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目前单位实有在职21人,其中:副处1人,正科7人,副科9人,技师1人,科员3人。退休45人,其中:副处4人,正科16人,副科12人,高级工3人,科员10人。另辖6个事业单位在职71人,其中:五级专技13人、六级专技11人、七级专技16人、八级专技5人、九级专技4人、十级专技19人、十一级专技1人、十二级专技2人。退休人员45人,其中:初级工1人、高级工2人、中级职称14人、高级职称28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一)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
(二)健全党建体制和机制。
(三)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四)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五)完善思政育人格局。
(六)加大管党治党力度。
(七)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八)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十)促进普通高中品牌特色发展。
(十一)促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
(十二)促进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发展。
(十三)促进乡村教育扩优提质发展。
(十四)坚持德育为首。
(十五)促进全面发展。
(十六)重视健康教育。
(十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十八)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
(十九)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二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二十一)加强教学常规管理。
(二十二)深入落实“双减”政策要求。
(二十三)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二十四)完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二十五)全面提升依法治教水平。
(二十六)积极实施教育改革发展规划。
(二十七)大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二十八)有效整合群团组织力量。
(二十九)坚决守牢校园安全稳定底线。
(三十)创新加强教育宣传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6169.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44.42万元,社保基金拨款596.2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529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6169.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61.84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420.74万元,项目支出3887.06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44.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91(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68.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14万元(含住房公积金95.14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62.05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13.28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57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7.46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7.46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较2021年增加3307.25万元,上升115.54%,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较2021年增加3307.25万元,上升115.54%,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32.03万元,原因说明:2021年度退休7人,调出1人;标准公用经费增加121.22万元,原因说明:劳务费增加13万元(上年度12万元,2022年度25万元),委托业务费(中考、高考、学考)增加99万元(上年度56万元,2022年度1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318.06万元,原因说明:2022年教育局主要增加了人大批复项目(学生资助160万元、教育经费30万元、捐赠收入安排的项目2100万元)共2290万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项目建设380万元、三江航天花园幼儿园建设368.06万元、校车奖补资金270万元等相关的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2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4万元、印刷费17.2万元、水费2.99万元、电费15.98万元,邮电费5.1万元,物业管理费3.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差旅费23.2万元,维修(护)费7.2万元,会议费8.6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2.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0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0万元,劳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25.2万元,福利费33.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
与2021年相比增加121.22万元,增加40.47%。
增加原因说明:劳务费增加13万元(上年度12万元,2022年度25万元),委托业务费(中考、高考、学考)增加99万元(上年度56万元,2022年度155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2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0.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计算机、购买印刷文墨用品、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等项目采购。比上年627.75万元减少587.15万元,减少93.53%。
减少原因说明:2022年主要减少了中小学学校课桌椅以及学校装备设备(教学触控一体机、同步课堂改造、教师用台式计算机)采购,今年学校本单位自己做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58万元。与2021年预算支出6.94万元相比,减少0.36万元,减少5.12%。
1、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2.98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06万元,减少1.97%。
2、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3、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4、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6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3万元,减少7.69%。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固定资产情况表,单位房屋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公务用车1辆,电话43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项目
七、2022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教育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的依据充分,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相符,具备细化的可考量性标准;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对于专项资金建立绩效小组,实施项目开展绩效跟踪管理;财务支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级审批,未发现虚列、挪用等行为;国有资产管理较为理想,年度目标基本符合整体目标,绩效评价目标实现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