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时前往报到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在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考试区域。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的,无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6.联系电话:0715-8126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