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如无数据也要公开此表,并在表格下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明细详见: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1)拟订全区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对全区供销社系统企业单位、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
(3)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4)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强化服务功能。
(5)推进全区供销社改革,开放办社。
(6)指导全区供销系统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开拓城乡市场,推进乡村流通体系的建立完善,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7)组织开展对职工、社员和农民的教育培训。
(8)承办咸安区人民政府和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内设机构三股一室(办公室、财务资产股、经济发展股、合作指导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一家是咸宁市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楼位于长安大道53号,组织机构代码为01134229-2,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类型。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经公务员局认定事业编制 10人,现实有在职人数10人,退休29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大力争取各方支持。供销事业的发展,需要上级社、地方党委政府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一是向上争取申报相关项目资金,强化供销社职能;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属地乡镇给予大力支持,协助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持续盘活资产谋发展。加大社有企业改革力度,通过整合资源,夯实发展基础,拓宽发展渠道,加强招商引资,并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培育一批对系统未来发展起支撑性、基础性、带动性的好项目,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壮大社有企业的发展路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合资入股等方式谋求新的发展方向,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3、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一是区社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现处于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的阶段,接下来我社将积极与区政府进行沟通,一方面完善实施方案细则,另一方面抓紧时间上会,尽快发文,认真推动供销供应链平台建设落地见效。二是进一步争取区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推进“三会一层”制度建设落实工作。三是严格按照改革实施方案范围职责进行推动落实,完成方案既定目标任务,推进咸安供销深化改革落地见效。
4、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践行“四下基层”,继续深入开展驻村帮扶活动,巩固扶贫成果,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开展创卫创文活动;优化营商助力企业发展,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服务,落实遍访企业解难题;全员抓招商工作,力争早日完成区委、区政府的招商任务;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抓好干部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统筹抓好信访、综治工作,保一方平安。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285.32万元,比上年增加11.67万元,增加4.26 %,原因是支付2022年度人员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32万元,社保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88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285.32万元,比上年增加11.67万元,增加4.26%,原因是支付2022年度人员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4.89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41.43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6.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3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8.7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9.6万元(含住房公积金17.8万元,提租补贴1.8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20.76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9.43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13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2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较2023年增加11.67万元,上升4.26%,
其中:人员经费增加39.22万元,原因是支付2022年度人员经费;标准公用经费减少26.55万元,原因是本年无项目业务咨询等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万元,原因是减少了供销社监事工作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39.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0.5万元、咨询费0.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0.45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0.7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福利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6万元。
与2023年相比减少26.55万元,减少39.06%。减少原因是本年无项目业务咨询等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纸及设备采购。比上年12.6万减少10.1万元,减少80.16%。
减少原因说明:上年有咨询服务等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与2023年预算支出3万元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1、2024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3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2、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4、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与2023年度持平,无变化。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单位自有房屋面积1143.54平方米,其中:现办公用房269平方米、其他用房874.54平方米。现有电话机一台,办公电脑13台,空调5台,沙发3套,复印机一台,打印机5台,本单位无机动车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公开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