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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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决算单位构成

二、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举借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七)财政专项支出情况的说明

(八)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九)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根据《咸宁市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咸宁市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职责是:

1、 拟订全区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 对全区供销社系统企业单位、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

3、 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4、 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强化服务功能。

5、 推进全区供销社改革,开放办社。

6、 指导全区供销系统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开拓城乡市场,推进乡村流通体系的建立完善,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7、 组织开展对职工、社员和农民的教育培训。

8、 承办咸安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咸宁市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4个处室,机关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3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咸宁市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咸宁市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决算收入537.94万元,比上年增加257.64万元,增加91.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67万元、其他收入110.9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29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优质稻土地托管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咸宁市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决算支出533.63万元,比上年增加253.62万元,增加90.58%。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7.65万元,项目支出295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10.98万元,年未结转结余4.31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优质稻土地托管项目资金。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支出1.3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62万元,下降54%;较上年支出减少0.09万元,下降6.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 公务接待费:2020年公务接待25批次329人,支出1.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0.09万元,下降6.12%2020年我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4.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年末车辆保有量:本年新购车辆0台,其中按规定购置工作用车0台,购政务接待车辆0台,更新机关公务用车0台;本年处置车辆0台,其中调剂其他单位0台,报废0台。年末机动车保有量0台,较上年增加0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3万元,其中办公费1.65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73万元,邮电费0.51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1.13万元,会议费0.66万元,公务接待费1.38万元,劳务费0.75万元,委托业务费2.51万元,工会经费2.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6万元,其他商品及服务5.36万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18.1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了机关运行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台。我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举借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没有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七、财政专项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没有财政专项支出。

八、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没有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九、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2020年完成预算9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附件:2020年度咸宁市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奖补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按预定成本完成,无资金浪费;二是得到社会公众认可;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初期试行,经济效益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引导为农服务的龙头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增强企业影响力;二是加强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及业务能力,增强合作社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针对2020年度绩效自评结果指出的相关问题,我们组织有关处室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

(1)进一步加强与基层、部门的紧密联系,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提高调查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服务省委决策。

(2)根据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调整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使之更科学,便于考核。

(3)绩效自评结果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1)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项目实施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

(2)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咸宁市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整体预算执行率,促进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可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九、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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