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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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如无数据也要公开此表,并在表格下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举措。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五)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承担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

)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区级相关区域规划,推进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推进实施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区域合作发展、国内经济协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对外横向经济联合,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落实武汉城市圈工作。

(十)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组织粮食流通和储备等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宣传。拟订全区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机构设置:

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有行政单位1个,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咸安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区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和价格认证中心收支的情况直接纳入区发改局预算,不单独编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内设11个股室:办公室综合规划股(经济体制改革股)综合规划股(经济体制改革股))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股)重点项目建设股工交能源股(科技环资股、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农村经济股区域经济发展股粮食流通管理股价格管理股、离退休干部股。

2、区节能监察(监测)中心。3个人。

3、咸安区项目管理办公室(部分人员经费):6个人。

4、价格认证中心6人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区发改局是政府的综合经济工作部门,人员编制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6人。现有干部职工144人,其中在职人员48人,退休人员96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市定目标任务

1.特色产业增长极。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服务业增加值增速。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4.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幅。5.全市“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完成以上市定任务。

二、区定重点工作

对照《区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情况,根据股室职责和分工,对涉及我局的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并加强指导督办,确保顺利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591.8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5.9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6%

社保基金拨款520.9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3%

上年结余175.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1%

2、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591.8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266.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

项目支出325.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0年预算收入1591.85万元和2019年预算收入1767.76万元相比,减少175.91万元,减少10 %。

减少原因说明:项目收入安排减少。

2、2020年预算支出1591.85万元和2019年预算支出1767.76万元相比,减少175.91万元,减少10 %。

减少原因说明:项目支出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8.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1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0.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9.29万元。发展改革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4.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4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

2019年相比增加12.87 万元,增加 16%。   

增加原因说明:因机构改革粮食局所有人员合到发改局;物价局大部分人员也合到发改局,所以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8万元,主要用于:“五个三”工程建工作经费8万元,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9万元,成本调查监管经费2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经费1.5万元,交通战略办公室经费1万元,区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协办公室工作经费1万元,取消事前事中事后收费监管2万元,项目前期申报费用6.5万元,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经费1万元,政府节能专项经费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万元。2019年相比增加91.86 万元,减少70.73 %。

减少原因说明2019年机构改革粮食局所有人员合到发改局;物价局大部分人员也合到发改局,采购金额比较大,新增了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购置了印刷等商品服务支出,房屋维修等,2020年已趋于稳定,采购减少。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5.5万元。与2019年预算支出17.3万元相比,减少1.8万元,减少10.4 %。

1、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0.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 1.8万元,减少 26.47 %。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减少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次数和费用减少;公车改革后,禁止使用公车范围有了明确规定,预计2020年公车使用次数会减少。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房屋建筑面积1550平方米,持有机动车1辆,办公电话17部,相比去年增加了2部办公电话。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2020年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共申报项目1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 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3个,财政预算安排 325万元,编制绩效指标 12 个,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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