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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为咸宁市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年,咸安区作为主城区,责任重大。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做好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迎检工作,落实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12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分解落实咸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委、政府领导下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机制,成立以委书记为第一组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和三办三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障。设立区创卫办(复审工作专班),从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各抽调1人,区卫健局抽调6人,与区创文办合署办公,由区创文办统筹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推进创卫复审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卫办要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并及时将督察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区创文办要将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纳入创文”目标量化考核和文明单位评选,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统筹推进。

三、强化宣传发动。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的、意义、目标、工作信息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力促市民主动参与有关活动。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相关单位要将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经费和专项整治资金投入到卫生基础配套设施、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维护、健康主题宣传及广场建设等重点领域,巩固建设成果。财政局要根据第二轮复审工作的需要及时足额拨付工作经费,确保迎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强化协同合作。各单位及“三办三镇”要根据《咸宁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方案》要求,结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估标准》,进一步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一把手”责任制,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做到事事有人抓,按照城市长效管理“网格化”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组织网络作用。要充分发挥领导联系社区(村)、部门网格作用(咸创文2019〕1号),各单位要服从辖区和街道的复审工作安排和管理,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六、强化监督问责。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启动后,审工作专班要加大工作力度,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对行动迟缓、工作效果不明显、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单位、部门给予通报曝光,对复审迎检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附件:咸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咸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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