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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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咸安政办发〔2014〕20号)规定,咸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市区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规划管理中的批前管理工作。

3)负责市区背街小巷建设、维修及公共设施的维护。

4)组织指导全区乡镇办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区直职能部门和乡镇办人民政府,解决职能交叉、空白区等问题。

6)负责对城乡管理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重点区区域进行集中整治。

7)2016年5月18日,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授权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管理咸安老城区街道职能(街道日常化、精细化管理,渣土等)。

8)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已完成与市数字城管指挥平台对接,并全面投入运行。

9)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城区垃圾分类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咸宁市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成立于2013年12月31日,为咸安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内设4个机构:办公室、计财装备股、法制信访股、市政管理股,下设1个执法大队和11个执法中队(每乡镇一个及咸安经济开发区和商贸物流区)及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本年度决算由咸宁市咸安城市管理执法局1个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2059.42万元、支出2138.4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85.95 万元,增长9.9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增加97.52万元,增长4.7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059.4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5.95  万元,增长9.93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6.99 万元,占本年收入97.45  %;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   52.43万元,占本年收入2.55  %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138.47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7.52 万元,增长4.78 %其中:基本支出    1101.28万元,占本年支出51.50   %;项目支出1037.19  万元,占本年支出48.50  %;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06.99万元,支出2086.2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1873.47万元,增加133.52   万元,增长7.1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支出2040.95万元,增加45.26   万元,增长2.22  %。主要原因是工作职能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06.99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18.96  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本单位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15  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86.2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6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5.26  万元,增长2.2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86.2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8   万元,占3.81 %。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 44.71 万元,占2.14   %。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缴费。

3. 城乡社区支出1908.30万元(其中基本保障类支出871.11万元,项目类支出1037.19万元),占91.47   %。主要是用于人员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住房报障支出53.72万元,占2.58   %。主要是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006.99万元支出决算为2086.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19.23   万元,支出决算为79.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   %,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预算没有执行。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4.71  万元,支出决算为44.71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0   %。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065.47  万元(其中基本保障类支出651.47万元,项目类支出414万元),支出决算为1908.30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79.10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发放了职工绩效奖金,人员类支出增大;二是新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职能,项目支出增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9.0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1.7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1.01万元、津贴补贴65.68万元、奖金168.45万元、伙食补助费48.43万元、绩效工资140.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16万元、住房公积金95.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1万元。

公用经费47.2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40万元、水费0.39万元、电费1.74万元、邮电费1.40万元、差旅费0.24万元、维修(护)费1.48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8.50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66  万元,支出决算为71.14 万元,完成预算的300.68  %。较上年增加21.81   万元,增长44.2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购置3台公务用车18.49万元(付至70%);上年执法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在本年度结算;执法车辆老化严重,运行成本增加。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3台公务用车的购置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较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3.50  万元,支出决算为70.88   万元,完成预算的  301.62    %;较上年增加    21.7万元,增长44.1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购置3台公务用车18.49万元;上年执法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在本年度结算;执法车辆老化严重,运行成本增加。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3台公务用车的购置费用。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8.49   万元,主要是购置3台公务用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3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52.39  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的运行维护截止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8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6   万元,支出决算为0.26   万元,完成预算的162   %,较上年增加0.11 万元,增长73.3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职能增加,学习交流机会增加。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6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区内乡镇学习生活垃圾治理和处理违规用地事宜(各1次)及咸宁市其他县学习交流执法办案经验(1次)。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3  个,  22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12万元,增长47.01%。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聘用了72名公益岗位人员年初没有公用经费这块的预算。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3.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2.3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24.5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8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8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0;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均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2022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控违查违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执行数为109.21万元,完成预算99.2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积极巩固近年来控违拆违整治工作的成效,进一步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查处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实行联合管理、共同执法,为企业打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乡镇乡村振兴创建一个美丽的人居环境。二是2022年,共依法制止556余起违法抢建行为,拆除违法建设面积39312.8平方米,根本性遏制了违法建设抢建势头。三是推进“两违”清零,打造品质工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城区主次干道“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建立数据库,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共排查城区40条主次干道违法建设310户。同时,分片推进、分类实施,扎实开展拆除工作,已拆除122户,面积8739平方米。

发现的问题: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完善控违专项资金内控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控违专项资金,强化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确保资金使用管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效保证控违专项经费运行安全,充分发挥控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数字指挥中心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字指挥平台通过市级派遣、微信举报、领导交办、督办件对接处理等多途径受理立案平台案件,对接市级城市月度综合考评工作,牵头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环境卫生、人行道秩序、立面空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停车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二是市级月考成绩优异,牵头开展市级城市月考反馈问题整改,整改各类问题2551件,今年,市级城市管理月度综合评价咸安区两次全市排名第一,年度综合排名全市第二。三是数字平台运转高效,今年以来数字指挥平台通过市级派遣、微信举报等多途径受理立案平台案件10571件,主要涉及沿街晾晒、乱堆物料、出店经营、非机动车停放、违规标语、流动摊贩等方面,案件处置率、结案率均达99%以上。发现的问题:预算编制不够精细。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上年及当年的支出合理编制下一度预算。

劳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94万元,执行数为166.51万元,完成预算177.1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市容乱象长效常治,推行城市管理“常态长效”管理,以“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为标准,全面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实现城市形象大提升,城市精细化水平大提高;;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清理出店经营、流动摊点1.2万起,暂扣收缴占道经营各类物品500余件,清理条幅、杂物等881处,清除各类小广告4000处,立案处罚40余起;疏堵结合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标线1.6万米,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4000余起,人行道机动车违停贴单处罚1100余起,以鱼水路、南大街为代表的老城区交通秩序得到了根本性扭转,由“伤心路”变为“民心路”。

二是聚焦精细管理,助推“城市品质”新提升。按照测评要求,我局勇担文明创建主体责任,严密部署、连续奋战,以“绣花”功夫做实创城细节,推动我区文明城市测评再上新台阶。广告管理有声有色。按照“一街一策、一店一策、一患一策”,以四个市容中队为单位,建立广告店招整治“责任区”管理模式,对户外广告、店招、电子屏等进行统一整治,拆除违规广告,消除安全隐患,还道于民,提升城市品位,露出城市最美天际线。拆除永安老城区楼顶广告、破损广告、一店多招等违规广告343块,面积10560平方米,消除了安全隐患,维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协助处理数字指挥平台通过市级派遣、微信举报等多途径受理立案平台案件10571件,主要涉及沿街晾晒、乱堆物料、出店经营、非机动车停放、违规标语、流动摊贩等方面,案件处置率、结案率均达99%以上。

四是协助做好控违查违工作。今年以来,共依法制止556余起违法抢建行为,拆除违法建设面积39312.8平方米,根本性遏制了违法建设抢建势头。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使用超出预算,原因是预算编制不够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单位因工作任务增多,财政年初预算不能够足已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希望上级部门及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保障投入。

④日常运转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为190万元,执行数为394.64万元,完成预算207.71%。主要产出和效益:保障单位职能发挥,个人基本支出和机构运转,提升工作效能,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城市执法服务效能,切实加强城市执法管理、城市执法服务,全面履行城市执法职能;履行好单位工作职责和落实好上级的工作任务,巩固近年来控违拆违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全力抓好老城区街道管理及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广大居民拥有一个通畅、有序、整洁的出行和生活环境。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使用超出预算,原因是预算编制不够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及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同时希望上级部门及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保障投入。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上级安排的项目经费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得到了很好的运用,项目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将绩效评价管理贯穿始终。一是在预算编制环节通过事前评价的方式,及时发现并去除评价不高的项目,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二是在财政支出过程中,及时根据资金使用进度进行阶段性分析和测评,考核阶段性目标的完成进度和效果,找出差距,分析原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管理流程提供支持。三是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事后环节的运用,运用才是目的。根据事前设定的绩效目标科学评判支出的效率效果,并将评价结果合理运用于来年的预算编制中,逐渐实现以结果为导向控制预算投入,达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将有限的预算资源在支出中实现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咸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部门

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

(一)部门体绩效自评得分

通过自评综合得分97.4分。

(二)部门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运行成本较高,超出预算标准,下一步将严格控制支出,执行预算;管理效率较高,对我局人才、资产进行严格把关;履职效能良好,根据我局职能,认真履行职责;社会效应较好,在街道管理、控违查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等方面显著改善群众人居环境和出行,提升居民幸福感;可持续发展能力稳定,后续将持续发挥我单位职能特点,积极提升我局效能;满意度维度较高,在群众与有关部门间取得较高的评价与满意度。

2.主要以基本型指标为主,占98%

(三)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原因

公用经费控制率低:2022年度公用经费超标较大,主要原因:我单位公用经费未预算公益性岗位人员72人的经费及所有人员工会经费,加之执法车辆有19辆,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能保障,所以实际与预算产生较大的差距。

(四)步拟改措施

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目标,主要是由各科室、二级单位年底提出下一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根据预算目标任务,测算当年预算金额。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考核的长效机制,年初有目标,年底有考核。重视预算的指导作用。

附件:2022年度咸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2022年度支出共计213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28万元,项目支出1037.19万元。咸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市区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规划管理中的批前管理工作。

3)负责市区背街小巷建设、维修及公共设施的维护。

4)组织指导全区乡镇办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区直职能部门和乡镇办人民政府,解决职能交叉、空白区等问题。

6)负责对城乡管理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

7)2016年5月18日,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授权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管理咸安老城区街道职能(街道日常化、精细化管理,渣土等)。

8)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已完成与市数字城管指挥平台对接,并全面投入运行。

9)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城区垃圾分类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2.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保障单位职能发挥,个人基本支出和机构运转,提升机关效能,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城乡执法服务效能,切实加强城乡执法管管理、城乡执法服务,全面履行城乡执法职能。

2)保证城乡执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升城乡执法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投入能够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并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对2022年度整体支出积极开展绩效自评,由财务室牵头,各相关股室相互配合,依据2022年度咸安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及2022年述职述廉报告,部门预决算等相关文件资料对2022年度整体支出情况开展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运行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度收入共计2059.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6.99万元,占比97.45%;其他收入52.43万元,占比2.55%。2022年度支出共计213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28万元,占比51.5%;项目支出1037.19万元,占比48.5%。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保障了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运转。

2.管理效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部门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3.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城管队伍呈现新形象。

完善规章制度,队伍管理规范化;加强思政教育,队伍建设正规化;健全培训体系,队伍执法专业化;筑牢规矩意识,廉政建设常态化。

(2)聚焦精细管理,助推“城市品质”新提升。按照测评要求,我局勇担文明创建主体责任,严密部署、连续奋战,以“绣花”功夫做实创城细节,推动我区文明城市测评再上新台阶。广告管理有声有色。按照“一街一策、一店一策、一患一策”,以四个市容中队为单位,建立广告店招整治“责任区”管理模式,对户外广告、店招、电子屏等进行统一整治,拆除违规广告,消除安全隐患,还道于民,提升城市品位,露出城市最美天际线。拆除永安老城区楼顶广告、破损广告、一店多招等违规广告343块,面积10560平方米,消除了安全隐患,维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违法建设严防严控。一是开展日常监管,打造平安工程。结合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我局积极开展常态化控违查违工作。今年以来,共依法制止556余起违法抢建行为,拆除违法建设面积39312.8平方米,根本性遏制了违法建设抢建势头。二是推进“两违”清零,打造品质工程。市、区、街办三级联动,组建工作专班,协调配合,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城区主次干道“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建立数据库,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共排查城区40条主次干道违法建设310户。同时,分片推进、分类实施,扎实开展拆除工作,目前已拆除122户,面积8739平方米。三是实施“屋顶革命”,打造民心工程。城区部分居民因隔热和屋顶防水需求,搭建铁皮棚,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存在安全隐患。我局根据城市“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亮化”的要求,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工作模式,选取了“肖桥村东外环片区”“杨下村还建点片区”“白茶黄巷片区”作为“屋顶革命”试点,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设计,既满足群众隔热防水需求,又消除了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拆除屋顶乱搭乱建违法建设74户,面积7843平方米,试点改造完成12户。

4)市容乱象长效常治。一是推行城市管理“常态长效”管理,以“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为标准,全面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实现城市形象大提升,城市精细化水平大提高。二是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清理出店经营、流动摊点1.2万起,暂扣收缴占道经营各类物品500余件,清理条幅、杂物等881处,清除各类小广告4000处,立案处罚40余起。三是疏堵结合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标线1.6万米,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4000余起,人行道机动车违停贴单处罚1100余起,以鱼水路、南大街为代表的老城区交通秩序得到了根本性扭转,由“伤心路”变为“民心路”。

5)数字平台运转高效。今年以来数字指挥平台通过市级派遣、微信举报等多途径受理立案平台案件10571件,主要涉及沿街晾晒、乱堆物料、出店经营、非机动车停放、违规标语、流动摊贩等方面,案件处置率、结案率均达99%以上。

6)聚焦提质增效,构建“垃圾治理”新体系

控源头,扩面增效,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推进垃圾分类亭建设。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为抓手,统筹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学校、宾馆、商场等各类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投入600万元保障城区749个居民小区共计1380个垃圾分类亭的建设,目前已完成城区572个居民小区820个垃圾分类亭建设工作,有力有效推进12个学苑小区创建。二是积极开展“六进”活动。以垃圾分类宣传阵地为平台,以分类主题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进小区、进社区、进单位、进公园、进学校、进商场的“六进”活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60余次、入户宣传8万余户,发放宣传材料8万余份。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不断扩大垃圾分类的影响力,营造了浓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

抓设施,点面结合,餐厨垃圾处置稳步推进。为科学布局餐厨垃圾处理站点,我局牵头组建咸安区餐厨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工作专班,分别对城区学校试点、乡镇集镇进行全面摸底调研,根据实际条件科学布局餐厨垃圾处理站点,投入建设资金1340.7万元,在城区3所学校建设3处餐厨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试点站、在10个乡镇集镇建设10处站点,实现咸安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实现餐厨垃圾处置的全覆盖、全收集。

补短板,因地制宜,农村垃圾治理成效明显。一是完善垃圾处理模式。结合咸安区实际,不断完善“户分减、组保洁、村监管、镇集中、区转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2022年全区建成13个垃圾压缩中转站,均已正常运行。按照“一乡(镇)设一站、一站管一片”原则,加强对全区13个垃圾压缩中转站的维护,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建立考核考查机制。把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区级城市管理月考重要内容,落实“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对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

4.社会效应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出色完成了工作任务。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5.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提高行政执法管理水平,单位多次请专业人士授课,组织业务培训和学习,引进高学历专业人才3人,不断完善干部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

6.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不断加强队伍纪律和作风建设,文明。公平、公正执法,加大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取得了实效,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认可。

(四)存在其他问题原因

上年度部门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及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增强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把绩效工作纳入常态,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包括项目绩效考核制度、绩效奖惩制度。

二、2022年度劳务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表:2022年度劳务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2022年度数字指挥中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表:2022年度数字指挥中心项目绩效自评表

四、2022年度日常运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表:2022年度日常运转项目绩效自评表

五、2022年度控违查违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表:2022年度控违查违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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